从专利修法之路看我国专利交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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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4
完善专利法既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动力之一。为了充分发挥专利制度促进我国科技进步的积极作用,专利法在三次修改的过程中不断加大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专利交易的发展。
1992年修改的专利法,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延长专利权保护期限、强化专利权人的权利,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2000年修改的专利法在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上,把原来的“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修改为“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明确了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科技创新创造了更好条件。2000年修改的专利法更为合理地对职务发明进行界定,引入合同优先原则,允许科技人员和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发明创造的归属,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大大促进了科技创新的繁荣。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新形势下,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提上日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主任陈广君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是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进行的。
为专利交易提供保障,促进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化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专利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专利技术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率不断提高的形势下,专利法的修改,无疑对专利交易市场是一种保障。一般而言,对专利交易的保护,最主要的是体现在对专利交易客体的保护,即专利。专利法修法得更加完善,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对专利交易的保护。
专利修法具有前瞻性
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与世界前沿科技紧密相连,知识产权的立法修法必须面向未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关注前沿科技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社会发展得快,情况变动快,专利法的及时修改使得我国专利制度跟上时代的步伐。专利修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