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惠科公司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华星公司、内蒙古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重庆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侵犯了惠科公司一件名为“互连组件、其制造方法及其修复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专利号:ZL200910051400.4),并向法院提出了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判令华星公司停止销售和制造涉嫌侵犯其专利技术的ST3151A05-F的液晶显示面板,以及停止销售和制造使用该面板为部件的电视。据了解,此款液晶面板是一款32英寸a-Si TFT-LCD面板,于2018年第一季度开始量产,主要应用于电视等设备上。
对此,2020年3月9日,华星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起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据悉,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已被受理。同时,华星公司在听证中也提交了构成现有技术抗辩的鉴定意见书等一系列证据及理由。据了解,涉案专利于2009年5月12日由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申请,并于2012年 11月28日获得授权。2019年8月,此专利转移至北海惠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后者于2019年11月18日将此专利许可给惠科公司,惠科公司获得许可授权后的次日对涉案专利产品进行了公证取证。
愈演愈烈的专利诉讼,成为企业之间商业竞争的新战场,近年来,专利诉讼越来越多的影响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格局,如何提高自身专利质量,运用专利配合自身商业目标的实现,成为企业需要建立的知识产权认识和需要提高的知识产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