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听同事说起一个客户的商标情况觉得很惋惜,就想给大家提个醒。事情是这样的:A公司几年前注册了一个商标,临近续展时间,联系同事帮忙办理,同事查询发现该商标已经被无效宣告掉了,探究原因发现A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注册商标后发生了变更,由于不够重没 有进行商标变更,导致国家邮寄的无效宣告文件没有收到,答辩就更不用说了,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丢失”了商标......
商标辛辛苦苦注册下来,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尤为重要,特别是现在无效宣告和撤三案件日益增多。由于商标注册流程已完结,原代理委托关系已结束,无效宣告文件国家不会再寄送原代理公司,只能靠注册人自己接收,这时,地址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现实中,很多商标注册人都不太重视商标变更,觉得变不变无所谓,殊不知一个不小心就会因小失大,丧失多年经营的品牌。希望A公司的案例不再发生,也特别提醒所有的商标权人一定要做好商标维护,重视品牌监控,让自己的权利保持稳定性,为后期更好发展和维权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