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具有不同的含义。专利申请号是国家专利局发给专利申请人的审判通知书中的一个关键新项目。它由八个大数字加一个小数位和一个大数字(或英文字母X)组成。前两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原始年份,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类型。
(“1”表示已获得专利的发明,
“2”表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3”表示模型设计专利权),最后五位数字表示当年某种类型专利申请的序列号,小数点后的较大数字或“X”表示计算机的校验位。为了处理难以处理的原始八位数专利申请号,无法考虑越来越多的专利申请,并且我国的国家专利权标准与国际标准更加一致。国家专利局标准化联合会在2003年上半年对专利申请号进行了规定。进行了更改,将8位数字的专利申请号替换为新的12位数字的申请号。专利申请号规范于2003年7月14日实施,并于10月1日宣布。新发生的变更的专利申请号由国际通用的12位沙特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包括三个部分:年应用程序编号,应用程序类型编号和应用程序注释编号。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前4位数字表示正在申请的专利申请的年份,第五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类型,第六到12位大数字(总共7位)表示申请处理编号。表示处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
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每个阿拉伯数字均为十进制,而申请号中的年份为AD。在未来的二十年中,新的和旧的申请号将并存。专利申请日期为2003年10月1日或更晚,对于创造和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和模型设计专利申请,所有新专利申请号都将按照新专利申请号规范给出和应用。2003年9月30日(包括当天)之前给出的专利申请号在2003年10月1日之后将不会升级或替换,并且原始商标将在商标法申请号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条件下重新申请。仅当授予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号才成为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