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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后若年费逾期则滞纳金怎么算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专利年费主要是保障专利接收到保护,而一些专利转让交易中受让人可能会新接触专利相关方面的内容,一开始可能会忽略掉年费的及时缴纳问题,这时候就需要缴纳滞纳金。 “等年费滞纳金”意思是“等待缴纳年费、滞纳金”,也就是说您的专利已经超出保护期了,必须马上办理年费缴纳手续,同时缴纳滞纳金,否则该专利会因为未交费而权利终止。 注意:在缴纳年费的过程中必须缴纳滞纳金,否则该专利还是会被终止。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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