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买卖种类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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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在专利买卖中,普通转让属于一般性转让,即谁需要就转让给谁,不附带条件,这种转让,收取的专利买卖费用最低。排他转让即有条件的专利买卖,一般指不能转让给第三者的主人,即该专利在转让以后只能专利所有人和受让人二者持有,这种专利买卖费用高于普通转让,低于独家转让,所谓独家转让即专利所有人将专利与专利所有权一并转让的全部转让方式,即专利所有权转移到方式,该方式导致专利受让人成为持有专利的唯一,这种转让方式的专利买卖费用最高。
一般的专利买卖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而专利买卖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如下:
1、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
2、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公证书;
3、解聘代理机构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