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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对于专利权人在签订的专利买卖合同中,风险其实主要还是来源于受让方的违约。受让方的违约行为有几种,并且违约是需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一、专利受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在签订专利买卖合同后却不按合同规定制度专利使用费用,这就是违约行为的一种。
2、实施专利违反《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超越专利买卖合同约定的范围,未经转让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
3、违反专利买卖合同约定的支付价款的方式;
4、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
二、专利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一定签订就有法律效力,若是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就属于违约,违约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专利买卖合同约定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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