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400-8080-794
24小时服务热线: 13121691333
专利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纽乐康新闻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可以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吗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2-16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可以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纽乐康在线顾问老师咨询解决,专业的顾问老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咨询热线

400-808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