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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保护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4-06-24

发明专利保护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权是国家对发明专利者授予的权利,但是发明专利权的保护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纽乐康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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