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400-8080-794
24小时服务热线: 13121691333
专利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纽乐康新闻

专利申请日如何提出更改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4-11-06

专利申请日如何提出更改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一、提出申请

(一)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后提出。

(二)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否则,不予更正申请日。

二、准予更正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另外,当事人对专利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纽乐康在线咨询,专业的顾问老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咨询热线

400-808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