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tu”、“MEIZU”,如果不仔细分辨,你是否觉得他们是近似商标?目前,美图正在为商标问题而困扰。8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厦门美图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图)申请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MEITU”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但被法院驳回。
美图于2017年5月9日申请上述"meitu"商标,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商标 "MEIZU" 在字母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整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容易造成混淆,因此驳回了美图的商标注册申请。美图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但被法院驳回。
在后来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美图所申请的商标“meitu”和与魅族“MEIZU”在字母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仅在个别字母和字母大小写方面存在不同,整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判定两商标为近似商标。
此后,美图提出商标复审,意料之内的,复审也被驳回。美图对此决定表示异议,美图认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述相反的是,两商标在含义、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方面差异显著,不构成近似商标,依法当予以核准注册;并且,在多类别商品中,有众多含有“meitu”和“MEIZU”的相关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两商标能共存于市场中,根据审查一致的原则,应核准申请;此外,美图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已具有较高知名度,“meitu”经过长期大量使用已经具有较大影响力,消费者能够一一对应,不会误认。
可能对于经常用美图相关产品和魅族手机的人来说,分清楚这两个商标肯定没有问题。不过在法制社会,商标权还是很重要的。商标近似在一开始就有近似的问题,驳回是商标审查员根据现有的审查标准结合个人主观判断做出的驳回决定。他人注册商标后,近似的商标都有侵权防线,要看近似度、知名度以及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