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在申请时总会问: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名称专利局有无特别的要求和规定,怎么起名才能突出产品的创新性,避免踩到雷区,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呢?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名称是做了一些规范的,如 字数和标点符号加在一起不得超过40个字符;强调专利名称与专利内容的一致性;专利名称应该全面、清楚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主题,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用语;专利名称不得含有语意含糊的词语等。
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名称在申请时不得使用明显夸张的、非技术用语,例如“一种神奇的太阳能发电自动清洗装置”其中“神奇的”为明显夸张用语,是不允许使用的。
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名称会伴随着专利一整个专利周期,自申请日起,直至专利失效,可见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对专利的名称拿不准,不知道怎么起名字,可以联系纽乐康,400-8080-794,能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零烦恼,是我们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