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从本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并开展业务的企业或者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之前,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将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并提供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后,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请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的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改革,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后的审批流程以及加强专利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试点期间,及时归纳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审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