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关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查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照权利人申请查处、一种是海关依职权查处。实践中,我国海关对知识产权侵权查处以海关依职权主动查扣为主。在实务领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在当事人主观方面多表现为故意侵权,且经常与走私违规等其他违法行为结合在一起。一般而言,海关如查实侵权,会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是业内研发、组装集成电路等设备的先进企业,先后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设备,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了1200余项专利。随着国际市场份额的逐渐扩大,与美国某公司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在中国、美国等多地互相展开专利诉讼、无效宣告等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领域的诉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裁定美国某公司的子公司停止进口、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诉侵犯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专利权的设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根据法律程序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并积极向货物进出口地海关寻求保护,在掌握了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设备即将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口的情况后,立即向上海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
在海关的执法实际中,上海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及时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根据权利人申请,暂停涉嫌侵权设备通关,该设备价值3400万元人民币。海关执法过程中,美国某公司主动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开展和解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全球范围相互授权的和解协议。
在该案中,双方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中达成和解,海关坚持把关与服务并举,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促成双方通过法律框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相关企业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提供了海关路径。
国际贸易未来的竞争,一定是核心技术和优势品牌的竞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与广大进出口企业息息相关,企业既要做好侵权风险的防范,又要不断加大专利自主创新,并利用好海关保护这一武器,切实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