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费用多少?
1.申请费
支付申请费的截止日期是自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支付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的出版和印刷费以及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同时支付优先权费。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或未全额付款,则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已撤回。
当说明书(包括附图)的页数超过30或权利要求的页数超过10时,需要收取申请附加费,并根据超出的页数或项目数来计算金额。
优先权索赔费的金额是根据优先权项目的数量计算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的,应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
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应当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和支付实质审查费的截止日期是自提交之日起三年内(如果有优先权要求,则自最早优先权日起)。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或未全额付款,则该专利申请应视为已撤回。
3.减少专利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少某些专利费用的支付:前一年平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人民币(每年4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b。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万元的企业;c,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实体为共有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上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减少以下专利费用:申请费(不包括出版和印刷费以及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之日起六年的年费以及重新审查费用。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实体的,应当减少上述费用的85%。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是联合专利申请人或联合专利权人,则应减免上述费用的70%。
扩展信息:
代理费
许多公司和个人由于自身的时间问题和复杂的申请问题,选择寻找一个国家认可的专利申请代理,并且会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不同的代理商有不同的代理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