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买卖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买卖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买卖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买卖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二、专利买卖的程序
(一)、首先要了解专利技术贸易的模式
1、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2、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3、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4、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5、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6、专利权买卖: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买卖给他人。
(二)、签订专利许可证合同
合同有以下条款:
①前言;
②合同术语定义;
③合同的标的:指技术范围的确定和说明。写明专利的种类、名称、申请日、批准日、有效期等;
④费用的支付:分为一次总算支付、提成费(接销售金额或利润确定提成比例)、入门费加提成费(签订合同后,预付一笔费用,然后每年再按销售金额或利润来提成)、技术入股(专利权人以其专利技术作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⑤技术资料的交付:规定技术资料的范围、交付时间、地点、验收方法;
⑥技术改进成果的分享:签约后一方对该专利技术的改进,其成果归谁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问题;
⑦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被许可方获得技术资料后可能无法制造出合格产品,还须许可方提供培训、指导等;
⑧保密条款:主要涉及技术秘密,被许可方应对许可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⑨担保条款:双方各自互相给予对方履行合同的许诺;
⑩争议的解决:规定双方发生争议后的解决办法;⑾违约条款:对不履行或不按时履行合同等违约的处理;⑿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终止及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