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和申请人沟通一个商标的通过率时,我老是想到一个词----误差,在学校的时候,这个词大家都有体会,误差呢,不可规避,只能尽量减小,商标注册也是一样,只能最大程度的给予申请人建议来规避风险,但做不到百分百一定通过,单单就注册盲期这一点,申请人就应该了解没有百分之百一说。
说这些不是要推卸责任或是怎么着,只是希望申请人和代理人之间能够相互谅解,在遇到商标驳回的时候,可以冷静的彼此沟通,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更好的解决问题,相信每一个代理人都希望他所提交的每一件商标都可以顺利的下证,给自己的委托人一个满意的答卷,当然,顺利下证是最好的结果,万一被驳回了,怎么解决?咱先看一下国家的驳回通知书。
如果商标不通过,国家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说明原因,并且会附上一段话: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因为商标都是人为审查,国家也是为了避免由于审查员的个人主观误判,导致申请人商标驳回,申请人可以以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争取商标。
直白一些,就是国家会给申请人争取商标的机会,所以申请人遇到商标驳回,不要简单就给自己的商标判了死刑,有很多商标都是申请人通过复审给拿下的,例如下面大家都知道的饿了么等商标。
当然,说这些并不是鼓励申请人遇到驳回就盲目的做复审,主要还是得根据国家给出的驳回理由做分析,了解商标驳回的原因,准备好商标驳回复审,据理力争,争取商标注册成功。这也是一直建议申请人要委托正规、专业的代理机构来申请保护自己商标品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