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要求,应当通过专利局要求的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方式申请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程序。专利局要求的其他方法包括电子归档方法。电子申请是指使用互联网技术作为传输介质,以符合要求的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文件。本手册中的专利法,实施规则以及专利和其他文件的申请要求,除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和其他文件的要求外,均适用于电子申请。电子设备格式文件的规定应由专利局单独提供。
1.电子申请用户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专利局签署了电子设备专利申请系统软件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并申请了相关注册程序并取得用户代码和登录密码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1.1电子申请代表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权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则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
1.2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应当附加到根据专利局的电子设备申请专利系统软件提交或传输的电子文档上的数据信息,以识别签名人的真实身份并表明签名人同意以下内容:内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公章,是指电子申请文件中的电子签字或者公章。电子签名和为电子申请文件选择的纸质文件的签名或盖章官方图章具有相同的法律认可。
2.电子应用程序用户注册电子应用程序用户注册方法包括:公共注册,邮政注册和在线注册。申请电子应用程序用户注册程序时,应提交电子应用程序用户注册请求,签名或盖章的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并提供用户注册证明材料。
2.1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申请表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申请表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化报告,并在申请表中注明注册人的姓名或名称,类型,身份证号,国家借款或注册地,和通常的住所该地点或营业所的城市,特定地址和邮政编码。如果注册请求者是企业,则请求还应指出处理人员的信息。
2.2用户注册证明材料注册请求人本人,应提交由用户签名或盖章的住户ID或其他ID文件的复印件。如果注册申请人是企业,则应提交带有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证书的复印件,负责人的签名或带有公章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注册请求人是专利代理机构,则应提交专利代理机构的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司印章,负责人的签名或带有以下内容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章。
2.3验证注册请求如果已验证注册原料符合标准,则应将电子申请注册请求审查通知和专利局签署的用户注册协议发送给注册请求者,并应将用户代码给定的。对于公共注册,应设置注册请求者的公共密码;进行邮政注册时,应在电子申请注册请求审核通知中告知注册请求者的登录密码;进行在线注册时,申请人必须预先设置注册请求登录密码。登记原料未通过检验的,应当公开登记,并立即向登记请求人说明未登记的原因,不接受登记原料;对于邮政注册和在线注册,应将其发送给注册请求者,以提交电子申请以进行注册请求审查。通知应说明未注册的原因,并且未退回已注册的原材料。
2.4电子申请用户信息内容的变化如果注册用户的登录密码,特定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消息提醒方法发生变化,则注册用户应登录电子申请网站进行登录。在线更改。如果注册用户的姓名或名称,类型,ID号,国籍或注册地点,营业所所在地的惯常住所或城市等,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注册用户应向专利局提交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信息内容变更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程序。注册的用户代码未更改。